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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保密法10日将生效 启动严惩公务员泄密机制

栏目: 国际新闻 来源:南华网 时间:2014-12-09

(南华早报中文网讯)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旨在防止日本政府重要情报外泄的《特定秘密保护法》将于10日凌晨0点生效。日本行政机构将着手指定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特定秘密,启动严惩公务员等泄密的机制。 报道称,鉴于有意见指出国民的知情权可能受损...

        (南华早报中文网讯)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旨在防止日本政府重要情报外泄的《特定秘密保护法》将于10日凌晨0点生效。日本行政机构将着手指定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特定秘密”,启动严惩公务员等泄密的机制。

        报道称,鉴于有意见指出国民的知情权可能受损,日本政府将在内阁府新设“独立公文书管理监”等两个监督机构。不过,这只是政府内部的监察手段,无法消除国民对能否遏止该法律被恣意运用的疑虑。

        “管理监”为审议官级职位,将成立约20人构成的“情报保全监察室”,今后还将升格为局长级。另一监督机构是事务次官级(相当于副部级)的“内阁保全监视委员会”,由官房长官出任一把手,负责指挥和监督各个行政机关。管理监和监视委员会均不拥有解除秘密指定的强制性权限。

        据报道,秘密指定最长期限原则上为30年,到期将解密。不过,如果满足获得内阁批准等条件,则保密期可以延长。

        日本外务省、防卫省和警察厅等19个行政机关有权指定“特定秘密”,对象涵盖防卫、外交等4大领域的55个项目。公务员和防卫产业从业人员泄密将处以10年以下徒刑。此外,对于共谋和教唆行为则处以5年以下徒刑。之前关于泄密的处罚为:《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处以1年以下徒刑,《自卫队法》规定处以5年以下徒刑。

        报道称,各行政机构将启动“适应性评估”,审查从事与特定秘密相关业务的职员的犯罪经历、经济状况、饮酒情况等个人状态;还将在对象行政机构内开设内部通报窗口,接受对违规行为的举报。

        鉴于相关的国会法修正案已于6月获得通过,日本众参两院将组建常设机构“情报监视审查会”,对《特定秘密保护法》的运用实施监督。不过,国会方面仅拥有不带强制力的建议权。由于众院已被解散,具体人选和筹建工作尚无进展。

        去年12月,执政党凭借在国会的议席优势强行表决通过了《特定秘密保护法》。安倍政府当时配合组建作为外交和国家安全政策司令塔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以有必要严格管理来自外国政府的情报为由,加速了相关法律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