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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获全国首例自媒体走私烟草案 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51人

栏目: 热点新闻 来源:nanhuawang 时间:2014-11-29

南华早报网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重庆市烟草专卖局日前通报了全国首例自媒体走私烟草案的侦破情况。目前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51人,查获网上销售各种假烟走私烟金额近2亿元。 重庆涪陵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意外发现,辖区一个香烟经...

        南华早报网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目前通报了全国首例自媒体走私烟草案的侦破情况。目前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51人,查获网上销售各种假烟走私烟金额近2亿元。

        重庆涪陵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一次例行检查中意外发现,辖区一个香烟经营户囤积了大量走私香烟。这些香烟全都源自于一个微信号。警方顺藤摸瓜,查明微信号持有者穆某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以自媒体为渠道的售假贩私的团伙。穆某只是一个二级代理经销商,一级代理指向上海的李某。销售者主要通过在“陌陌”上发布消息吸引消费者。购烟者通过QQ、微信等联系卖家,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完成支付。假烟主要由广东、福建一带生产,在香港、深圳的销售主要通过走私“水客”完成;另一部分则由李某联络的上百位海外团导游,利用虚假的随团人员数量的方式从国外免税店大批量的购入。

        这种新型售假贩私的方式利用“微信”、“QQ”等互联网方式交流,这种方式分散、隐蔽,扩张速度惊人,加上“自媒体”软件发布信息、各个环节是单线联系,取证困难,对卷烟市场破坏性极强。该团伙售烟网络遍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根据我国烟草销售的法律法规,在没有取得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香烟是违法的,利用互联网销售也是违法行为。本案中,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5万元以上则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其销售额度和情节,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该案的涉案人员分别涉及“走私普通商品罪”、“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